各工商质监所:
近期,省环保、发改、经信、公安、商务、工商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《湖北省电子废物、废轮胎、废塑料、废旧衣服、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》,组织开展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,并将于11月接受各级政府督查。
因该项整顿工作时间较紧,其中清理排查工作应于10月中旬完成,而武汉市六部门联合发文尚在行文过程之中,为打好工作提前量,请各所即日起先行部署开展再生行业清理排查工作,结合工作职责配合开展再生利用企业和集散地排查,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;负责依法查处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法企业,规范再生利用行业的市场经营秩序。:
表1、2填写说明:
1、环境违法行为由环保局定性,不属工商质监职能,可不填写。
2、拟采取的整顿措施要立足于工商质监职能,无违反工商质监职能的可不填写。
3、对于不符合办照条件区域的无照户,需及时统计,建立台账
再生利用企业及集散地定义
加工利用企业是指:所有涉及电子废物、废轮胎、废塑料、废旧衣服、废家电拆解、报废汽车拆解等再生利用活动的企业。
集散地是指:在一个工业园区或行政村内聚焦5家(含)以上,或在一个乡(镇、街道)内聚焦10家(含)以上的电子废物、废轮胎、废塑料、废旧衣服、废家电拆解、报废汽车拆解等再生利用作坊和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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